关于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7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方城县恒旺万通农牧有限公司符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补贴资金共计11209.44元。拟对方城县恒旺万通农牧有限公司发放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请与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