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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庙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时间: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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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庙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统一编号:FCEZ-4113222025001

 

为深刻汲取沈丘县“2·14”民房浴池局部垮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消除各类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杜绝“带险经营”行为,做到合规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肃作风,进一步压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做到“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遏制房屋倒塌伤人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的经营性自建房,主要排查:结构安全性,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重点检查经营许可取得情况和场所安全要求落实情况;建设合规性,全面排查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二)排查方式。要建立“自查+专业评估+全面核查+随机抽查”四级排查机制,严格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排查过程中,先由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托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再由乡镇全面核查,最后由省、市、县三级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三)分级整治。按照隐患等级实施分级处置,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停用整改,重大隐患撤人封房直至彻底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前期自建房排查整治成果,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经营性自建房,要抓紧完成整治;对已整改的,要逐栋开展“回头看”复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前期未发现隐患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安全鉴定。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各行政村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导产权人(使用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安全鉴定为B级以上的,产权人(使用人)要加强日常维护;鉴定为C、D级的,各行政村要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整治完成后方可恢复经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各行政村、各部门结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全员培训,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行政村动员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托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形成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实行“一户一策”清单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政村、行业部门任务完成后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工作、详细台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评估、通报有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实行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镇政府负总责、各行政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全镇排查整治工作,镇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行政村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紧抓实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压实各方责任。按照《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豫办发电〔2022〕39号)和《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豫自建房〔2024〕1号)文件要求,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并提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已建、新建自建房屋,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技术支撑。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严格规范鉴定机构鉴定行为。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当配合县级住建部门积极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

(四)强化督查指导。将此次整治情况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严肃查处排查整治不严、不细、不实,甚至走过场等问题。

(五)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房屋建筑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安全使用常识,引导全社会强化房屋安全意识。

联系人:二郎庙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石俊奇

联系电话:13938963425

附件: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承诺书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承诺书

 

      乡镇(办)      村(社区)   乡镇(办)联系干部:             

作为本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我深知房屋安全对于经营活动和周边居民的重要性。为此,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建设和经营。

二、我将确保房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建设,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

三、我将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我将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和整改。

四、我将确保房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我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将及时整改,确保房屋安全。

六、我将在房屋内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设施,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我将加强对房屋使用人的安全管理,要求使用人遵守房屋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确保房屋安全。

八、我承诺不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于因违反承诺导致的安全事故,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履行,确保房屋安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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