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FC5D-4113222025001 发布机构:方城县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3月24日
发布日期:3月31日 体裁:通知 文号:史政〔2025〕22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小史店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史政〔2025〕22号
关于印发《小史店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
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小史店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现将《小史店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小史店镇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沈丘县“2·14”民房浴池局部垮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消除各类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杜绝“带险经营”行为,做到合规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肃作风,进一步压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责任,坚决做到“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遏制房屋倒塌伤人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的经营性自建房,主要排查:结构安全性,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重点检查经营许可取得情况和场所安全要求落实情况;建设合规性,全面排查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二)排查方式。要建立“自查+专业评估+全面核查+随机抽查”四级排查机制,严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排查过程中,先由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托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再由各行政村全面核查,最后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三)分级整治。按照隐患等级实施分级处置,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停用整改,重大隐患撤人封房直至彻底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前期自建房排查整治成果,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经营性自建房,要抓紧完成整治;对已整改的,要逐栋开展“回头看”复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前期未发现隐患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安全鉴定。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镇政府、各村及相关单位应督导产权人(使用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安全鉴定为B级以上的,产权人(使用人)要加强日常维护;鉴定为C、D级的,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整治完成后方可恢复经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各行政村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可依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技术专家开展专业排查,形成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实行“一户一策”清单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政村任务完成后逐级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工作、详细台账,村建办牵头组织评估、通报有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实行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镇级负总责、各行政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行政村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行政村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紧抓实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压实各方责任。按照《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豫办发电〔2022〕39号)和《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豫自建房〔2024〕1号)文件要求,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并提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已建、新建自建房屋,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技术支撑。村建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严格规范鉴定机构鉴定行为。村建办应当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号)要求,积极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
(四)强化督察指导。将此次整治情况纳入小史店镇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严肃查处排查整治不严、不细、不实,甚至走过场等问题。
(五)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房屋建筑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安全使用常识,引导全社会强化房屋安全意识。
联 系 人:小史店镇村建中心 刚春晓
联系电话:15936115196
附件:1.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承诺书
2.南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