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统计局普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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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
实施对象 |
集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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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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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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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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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
时限要求 | |||||||
法定时限(天) | 承诺时限(天) |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
备注 | |||||||
服务电话 |
6729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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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方城县统计局1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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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机构 |
方城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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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6729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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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
2024年统计局权责清单
来源: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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