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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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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已制定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此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清理文件范围是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期间已经清理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纳入清理范围。

   解读专家:吴伟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法治办主任

   问:《通知》的清理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在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问:《通知》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重点清理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领域企业、有违公平竞争、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问:《通知》的实施准则是什么? 

   答: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

   问:《通知》要求单位的报送时间是什么?

   答:于2025年3月31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司法局(电子邮箱 fcxfzzf@126.com)。

   问:《通知》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印发的文件目录,逐件认领属于本部门清理的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提出保留、废止、失效、修订的清理意见,对一些文件按照失效或者废止上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关联文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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