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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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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每两年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此次清理的文件范围是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期间已经清理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纳入清理范围。

   本次重点清理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领域企业、有违公平竞争、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解读领导:吕金晓  方城县司法局局长

   问:《通知》要清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自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问:《通知》将对哪些方面和领域进行清理?  

   答: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文件,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文件。

   问:《通知》的实施准则是什么? 

   答: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因机构改革涉及新组建机构或职能调整的,由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问:《通知》报送格式是什么?

   答:由制定或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填写《方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和《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发送至 fcxfzzf@126.com)。县直各部门清理和汇总文件后,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审核后,县直各部门梳理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发送至fcxfzzf@126.com)。

   问:《通知》还有其他工作么?

   答:部门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废止、失效、修订),报我局审核。未列入保留文件或无单位认领文件,按照失效或者废止上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问:《通知》有时间要求么?

   答:2025年3月31日前所有单位都要完成,不上报的按照失效或者废止文件研究处理。

关联文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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