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1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标 题 |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 |
发文字号 | 方政办〔2025〕5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
通 知
统一编号:FCZF-4113222025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2年已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重点
(一)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
(二)实行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
(四)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
(五)清理工作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应当一并处理的。
三、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因机构改革涉及新组建机构或职能调整的,由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四、结果报送
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或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填写《方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见附表1)和《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见附表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发送至 fcxfzzf@126.com)。
县直各部门清理和汇总工作结束后,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见附表3),形成清理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清理工作结束后,县直各部门梳理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表4),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发送至fcxfzzf@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专职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到应修尽修、应废尽废,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严密组织清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县政府印发文件目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豫政法〔2014〕29号)相关认定要求,逐件认领属于本部门清理的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废止、失效、修订),形成清理意见表。对于未列入保留的文件,以及无单位认领的文件,由县司法局按照失效或者废止上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清理工作彻底到位。2022年5月至今已废止或失效的注明已废止或已失效,清理过程中主动与县司法局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清理工作无遗漏。
联系人:李琳琳 0377-67220689
附件:1.方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2.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4.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方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年份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的需 提出具体意见) | 理由 | 备注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填表说明:县政府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负责制定或实施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保留、建议废止、建议宣布失效、建议修改),确保无遗漏。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多个实施部门的,由牵头实施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清理意见。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若有需要可自行调整表格)
附件2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年份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的需 提出具体意见) | 理由 | 备注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填表说明:县政府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负责制定或实施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保留、建议废止、建议宣布失效、建议修改),确保无遗漏。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多个实施部门的,由牵头实施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清理意见。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若有需要可自行调整表格)
附件3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处理结果 | 类别 | 数量 |
已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合计 | ||
已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合计 | ||
拟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合计 | ||
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合计 |
填表说明:县政府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负责制定或实施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保留、建议废止、建议宣布失效、建议修改),确保无遗漏。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多个实施部门的,由牵头实施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清理意见。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
附件4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填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1 | …… | 例:方政〔2022〕1号 |
2 | …… | 例:方政办〔2022〕1号 |
3 | …… | 例:方政〔2023〕1号 |
4 | …… | 例:方政办〔2023〕1号 |
5 | …… | 例:方政〔2024〕1号 |
6 | …… | 例:方政办〔2024〕1号 |
∗请规范填写发文字号。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若有需要可自行调整表格)
文字解读关联:政策解读:《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领导解读关联:领导解读:《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专家解读关联:专家解读:《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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