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和
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止2025年2月份,收到上级下达我县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60万元、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7万元,合计901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60万元,其中:《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下达6925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下达153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6号)下达82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7万元,其中:《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下达1806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下达5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中共方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保持政策稳定性,对雨露计划、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等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衔接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方城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附件: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监管单位:方城县财政局 方城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7231732
邮箱:fcxncg@163.com
方城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