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纠正在项目政务审批工作中
出现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出现
具体举措》的通知
统一编号:FCST-4113222024001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纠正在我局项目环保政务审批工作中出现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的出现,经局党组研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出台了规范项目环保政务审批工作机制》,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24年10月11日
规范项目环保政务审批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准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和有关指南,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二是印发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方环〔2021〕5号),为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时间提供制度支撑;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制定了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每个环节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四是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五是在环评审批上,深入探索审批所需材料减法和工作量加法相结合的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的盖章、证明环节、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六是容缺办理,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齐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齐材料;七是实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联审联批机制,每个项目审批前需要经过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联合把关充分论证,避免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个人意愿和腐败行为发生;八是对建设项目,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受邀参与重点项目考察会商,依托河南省生态环境准入“三线一单”成果一览系统,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智能分析研判意向选址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的相符性,及时规避在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选址建设,同时还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政策、污染治理技术、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区域发展方向、区域总体规划、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给予综合分析,为企业、政府决策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政策、区域发展方向、区域总体规划,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大胆提出反对意见,坚决予以否决,避免盲目上马,造成环境污染区域环境质量恶化,避免投资失误;对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政策、区域发展方向、区域总体规划,污染治理技术、环境容量可行的项目的环评手续快审快批,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九是对属于我局审批的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基础上再压缩80%以上时间,对国家规定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即报即公示,公示期满即审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时,耐心指导服务对象,帮助企业办理。在环评办理工作中,让企业在南阳市中介超市80多家环评服务机构中自主选择环评单位,便于业主通过让中介机构竞价降低环评服务费用,这一措施的推行,效果显著,我县的环评市场价格低于其他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