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我县出台了《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学校食堂管理措施,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全县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校园餐饮阳光平台”,构建阳光智慧全流程食堂管控体系,方城县出台了《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第45号令)。
2.《南阳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宛教〔2024〕15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第21号令)
三、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一)保障安全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二)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于自主经营学校,坚持公益性原则,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保证质价相符,零利润运营。确需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经营的学校,实行微利运营,根据就餐人数和营业额合理制定微利运营的最高限标。
(三)坚持因校制宜原则。结合学校条件、学生就餐需求,统筹考虑城乡消费水平差异,合理设置午餐、寄宿制三餐等服务形式。
(四)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原则。构建阳光智慧全流程食堂管控体系,切实规范学校食堂各项管理。
四、管理办法
1.通过建立食材选购阳光系统、食材验收智能系统、食品加工可视系统、膳食经费共管系统和履职监管监察系统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配送、验收等环节和财务收支实施数字化监管。
2.由县财政局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方城县育杰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服务平台,负责为全县学校食堂公开组织大宗食材的采购配送招标、劳务服务招标和午餐配送招标工作;负责相关资金的规范管理。
3.按照“政府主导、自主经营、数字赋能、阳光监管”工作要求,在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由育杰公司公开招标10家以上有资质的食材供应企业,为各学校食堂配送大宗食材;统一公开招标10家左右的劳务服务公司,为学校食堂提供劳务服务;推进城区无食堂学校的午餐配送工作,然后稳步推进全县其他无食堂学校的配餐工作。
4.由银行建立膳食经费共管系统,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五、实施步骤
1.做好平台建设。使用“南阳市校园餐饮阳光管理平台”,实现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配送、验收等环节和财务收支实施数字化监管。
2.确定试点学校。先行确定10所学校作为试点,纳入“南阳市校园餐饮阳光智慧平台”管理。
3.全面推广运用。全县有条件的学校逐步纳入“校园餐饮阳光平台”统一管理。
六、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方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八、解读渠道
解读机关: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王心刚
联系电话:0377-67215123
电子邮箱:ftwy590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