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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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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我县出台了《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学校食堂管理措施,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全县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校园餐饮阳光平台”,构建阳光智慧全流程食堂管控体系,方城县出台了《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第45号)

2.《南阳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宛教〔2024〕15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第21号令)

三、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一)保障安全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二)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于自主经营学校,坚持公益性原则,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保证质价相符,零利润运营。确需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经营的学校,实行微利运营,根据就餐人数和营业额合理制定微利运营的最高限标。

    (三)坚持因校制宜原则。结合学校条件、学生就餐需求,统筹考虑城乡消费水平差异,合理设置午餐、寄宿制三餐等服务形式。

(四)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原则。构建阳光智慧全流程食堂管控体系,切实规范学校食堂各项管理。

四、管理办法

1.通过建立食材选购阳光系统、食材验收智能系统、食品加工可视系统、膳食经费共管系统和履职监管监察系统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配送、验收等环节和财务收支实施数字化监管。

2.由县财政局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方城县育杰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服务平台,负责为全县学校食堂公开组织大宗食材的采购配送招标、劳务服务招标和午餐配送招标工作;负责相关资金的规范管理

3.按照“政府主导、自主经营、数字赋能、阳光监管”工作要求,在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由育杰公司公开招标10家以上有资质的食材供应企业,为各学校食堂配送大宗食材统一公开招标10家左右的劳务服务公司,为学校食堂提供劳务服务推进城区无食堂学校的午餐配送工作,然后稳步推进全县其他无食堂学校的配餐工作。

4.由银行建立膳食经费共管系统,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五、实施步骤

1.做好平台建设。使“南阳市校园餐饮阳光管理平台”,实现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配送、验收等环节和财务收支实施数字化监管。

2.确定试点学校。行确定10所学校作为试点,纳入“南阳市校园餐饮阳光智慧平台”管理。

3.全面推广运用。全县有条件的学校逐步纳入“校园餐饮阳光平台”统一管理。

六、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方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八、解读渠道

解读机关: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王心刚

联系电话:0377-67215123

电子邮箱:ftwy5908@sina.com

关联文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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