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是在方城县司法局清河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8月7日上午,正在司法所上班的李阳接待了一名前来要求调解的群众,经了解得知:李某自2007年起到某卫生院从事辅助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底因工作待遇产生纠纷,2024年先后向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起诉,未能得到解决,自此李某开始上访,虽然也经过相关部门调解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希望能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将问题彻底解决。李阳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立足双方立场,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考虑到卫生院作为事业单位的性质,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自河南省试行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以来,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清河司法所长姜涛对新入职锻炼的律师们给予了高度评价: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以来,为司法所法治力量增添了色彩,也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了更加专业的法治咨询,弥补了当前群众法治知识欠缺的问题。他们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既有利于实现司法所与律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助,使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有效延伸,也有利于锻炼提高青年律师实践能力,促使青年律师快速成长。
下一步,河南赫奕律师事务所与各司法所加强协调逐步探索完善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为新入职律师搭建平台,多角度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工作取得扎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