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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来源: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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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镇接到群众反映,有企业或相关人员假借柳河镇人民政府名义,非法进行公墓会员制预售虚假宣传,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该情况,我镇严正声明如下:

一、柳河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没有委托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以公墓会员制预售等形式,向个人、单位、组织收取费用。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传销形式违规销售墓位,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墓墓位进行预售、炒卖等一切违法活动。

三、我镇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社会公众不要上当受骗,相互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上当受骗者,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柳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 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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