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FCBW-4113222024001 发布机构:方城县博望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4月1日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7日 体裁:通知 文号:博政〔2024〕13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博望镇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博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博望镇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FCBW-4113222024001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博望镇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望镇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管控,有效遏制制毒犯罪,切实提高全镇防范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能力,根据省、市、县禁毒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2024“豫筑平安”专项行动,博望镇禁毒办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连续开展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县禁毒委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各类正在生产或废弃制毒物品企业、生物医学化工企业以及化工园区、养殖场、石材厂、碎石场、可疑厂房等,掌握底数现状,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有效防范非法生产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二、目标任务
按照“补短板、堵漏洞、防流失”的总体要求,紧盯“场地、人员、原料、设备”等关键环节,落实严管、严打、严查、严整“四项措施”,对辖区内涉及易制毒场所部位排查到位、管理到位,制定完善的制毒物品管控制度和机制,严防制造毒品和违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易制毒场所。全镇各单位要对辖区所有在用或停用生物制药、化工园区、养殖场、石材厂、碎石场、厂房等易制毒场所部位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管控。结合实际情况,拉网式摸排农村地区毒品和制毒原料加工窝点,特别是要重点摸排380伏工业用电厂点、新建和临时搭建厂棚、大量地下水抽取点、污水囤积和排放点、周边植物或树木枯死、出租厂房和民居、闲置和濒临倒闭的化工医药场点、可疑陌生车辆或人员出入场所、生产或生活规律异常处所等高风险场所情况。要鼓励群众举报制造毒品和非法加工制毒原料违法犯罪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给予物质奖励。各村要依托党支部,组织力量,发挥村组干部党员网格员、护林员的职能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内可能被用于制毒的高危场所、部位,检清查实上述场所的所有人、使用人、目前用途等信息,并登记造册,每处场所落实巡查责任人,每月巡查1次,上报镇禁毒办备案。要通过集中摸排毒品及其原料加工窝点活动,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一批制造毒品或非法加工制毒原料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制贩毒活动在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坚决防止制贩毒活动污染农村环境及影响农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二)重点排查各类制毒物品。全镇各成员单位要开展对各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摸底排查,通过逐一检查清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要开展对化工产品、医药和物流市场的集中清理整顿。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违规经营、储存的“黑窝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动态管理,防范被用于制造毒品。要开展对真空反应釜、玻璃反应釜、核磁共振波谱仪、氢气瓶等设备排查。加强对相关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全面收集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信息。要排查购买使用麻黄草企业和本地中药材的经营商户,清理、清除经营、使用及仓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全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加强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基础上,切实强化对重点品种的排查管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醋酸酐、溴素、溴代苯丙酮、苯基丙酮、胡椒基甲基酮和麦角新碱、麻黄素类物质等重点品种的排查管控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核发购买、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未经审批、无证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不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要组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对近年来的生产、经营、购销、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流失可疑线索的,要及时报告。
(四)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全镇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办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风险较大的部位、市场、企业,采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不落实、违反生产、经营规定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对内部管理混乱、流失问题突出、出现涉毒违法犯罪的企业要吊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安机关对拥有真空反应釜、出租转让厂房、濒临倒闭破产的中小化工企业,要加强日常排查和教育管理,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五)强化重点部位和企业排查。全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查找在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治理整顿。各村要对本区域的养殖场、厂房、山区林间制毒厂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设备、生产原料及成品,澄清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制贩毒前科人员、频繁往返涉毒重点地区人员、与外地人员异常联络等人员,全面掌握制毒前科人员的活动轨迹,要及时纳入视线,甄别是否存在制贩毒活动。
(六)加强重点设备排查管控。全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反应釜、氢气瓶、核磁共振波谱仪等设备进行排查管控。要严格落实“一机一警”“实名登记”和“谱图报备”制度,要对本地各类企业、单位使用的真空反应釜开展摸排登记,并将其纳入监管视线。
(七)加强堵截查缉制毒物品工作。全镇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查缉毒品与查缉易制毒化学品有机结合,紧紧依托毒品查缉网络,完善堵源截流机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流失国内。
(八)强化执法打击工作力度。政法单位要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此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禁毒工作的重要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深入查找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以最严要求、最强力度、最细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行动。
(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全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制药企业、药品经销公司的管理,严格麻黄碱类原料药、麻黄碱单方制剂和复方制剂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查处易制毒化学品污染生态环境案件和对销毁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指导。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全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自媒体、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印发通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基本知识,广泛宣传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广泛宣传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企业法人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全镇各成员单位要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要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更加紧密地与堵源截流、打击制毒犯罪、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推进、共同发展。要积极适应加强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创新,出台方便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镇禁毒办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并适时组织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易制毒场所和制毒物品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也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信息报送,巩固总结提升。各村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行动战果、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严禁虚报、瞒报、迟报。工作中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档案(台账),注意留存相关文字材料、有关影像资料等,以备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实行周报送,月通报讲评制度,每周五日16时前向镇禁毒办报送周工作情况及专项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