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FCWJ-4113222024003 发布机构:方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3月6日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0日 体裁:通知 文号:方卫〔2024〕29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应对脊髓灰质炎流行趋势变化,提升人群免疫水平。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河南省疾控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豫疾控卫免发〔2024〕1号)精神,对在第一、二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期间(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仅接种过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儿童(以下简称有关人群)补种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我县制定了《方城县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统筹协调
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持续维持我县无脊灰状态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补种工作落实落细。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统计疫苗需求、培训和补种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和学校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开展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并落实对补种工作的医疗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注射器釆购以及开展补种工作所需经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强化对补种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豫疾控卫免发〔2024〕1号)要求,本次补种工作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费用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补种工作补助经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各单位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相关政策对补种工作进行补助,充分调动接种人员积极性。
方城县需补种人数近3万余人,接种人数多,质量要求高,各单位要制定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通过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和缓种原则,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提高接种质量,确保接种安全。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记录接种疫苗品种、规格、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各接种单位要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三微一端”、手机短信和宣传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脊灰灭活疫苗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对疫苗补种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加大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单位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科普和解释工作。各单位要对脊灰补种工作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确保补种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接种单位要在补种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卫健委疾控科。
联系电话:县卫健委疾控科 67280925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67222639
邮 箱:nyfccdc.jmk@163.com
方城县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脊髓灰质炎的防控工作,提高适龄儿童针对Ⅱ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水平,降低脊髓灰质炎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维持无脊灰状态,确保我县第二剂次 IPV 补种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种范围、程序及原则
( 一)补种范围。全县 2016 年 3 月 1日至 2019 年 9 月 30日之间出生的儿童,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禁忌症以外,无论是否本地建档儿童,既往接种史不足 2 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包括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的,只要符合接种条件,均需补足 2 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 二)补种程序。补种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二价脊髓灰 质炎减毒活疫苗与前一剂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 28 天(具体要求见附表 5),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 版)》执行。
(三)补种原则。补种遵循 “知情、免费” 的原则。
二 、补种组织实施
( 一 )宣传动员阶段
1.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2.开展人员培训。补种工作正式启动前,卫健部门和教育部门及时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召开专题工作会,传达上级要求,安排本地工作,对辖区小学、幼儿园相关工作人员和接种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
3.加强查漏补种。各单位依托本次摸底补种工作,加强对该年龄段儿童常规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4.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开展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意义。
(1)疾控机构。县疾控中心要在方城县疾控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科普文章,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接种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2)教育机构。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召开相关年级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上级要求,宣传开展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写“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登记表”(附表 1),动员广大家长带领应种儿童积极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宣传核心信息。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传染病,部分患者发病后可留下瘫痪后遗症;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脊髓灰质炎疫苗有两种:脊灰灭活疫苗(IPV)和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根据国家关于脊灰疫苗接种程序和接种策略调整相关规定:2016年3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照2月龄、3月龄、4月龄、4岁的程序,接种4剂次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2016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2月龄接种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3月龄、4月龄、4岁各接种1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共3剂;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2月龄、3月龄各接种1 剂脊灰灭活疫苗(IPV),共2剂,4月龄、4岁各接种1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共2剂。
根据国家要求,对2016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接种脊灰灭活疫苗(含DTP/HIB/IPV五联疫苗)不足两剂次的,需要补足两剂次,以提高适龄儿童针对Ⅱ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水平,降低脊髓灰质炎病毒输入传播风险。
家长是儿童健康的监护人、责任人,为了孩子的健康,请家长带领你的孩子,到就近的接种单位(或儿童预防接种证所在的接种单位)补种IPV。
本次补种IPV,实行免费接种。
通过以上宣传动员,尽快在社会形成良好的补种工作氛围,促进补种工作开展。
(二)摸底准备阶段(2024年3月15日前)
1.做好应种儿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应种儿童人数是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疫苗补种工作的关键环节。
2.要求各单位以县补种工作方案为原则,按照“学校适龄儿童摸底为主、依据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筛查为辅”的总思路。
3.提倡各接种单位,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全面准确摸清本辖区应种儿童底数。
具体办法如下:
(1)县教体局工作任务。
县教体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适龄儿童登记表,并报送至县卫健委。
(2)学校、幼儿园工作任务。
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摸底登记工作。班主任老师负责统计“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登记表”(附表1),学校、幼儿园负责汇总,于3月11日前汇总表报送教体局。
(3)接种单位工作任务。
各接种单位可通过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据《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登记表》筛选辖区应补种对象,填写《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表》(附表 2),并将《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汇总表》(附表 3)于 3 月 14 日前报告至县疾控中心。
(4)县疾控中心工作任务。
县疾控中心收集汇总接种单位和教育部门上报的适龄儿童数及应补种摸底数,估计上报疫苗需求数量。
县疾控中心于3月20日前将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汇总表以县为单位将工作方案(附表3)excel版本和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发送至市疾控中心邮箱:nymygh@126.com。
4.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 年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年版)》。开展补种工作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制冷系统的良好运转状态,疫苗出入库要做到全程扫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要做好物资分配计划。县疾控中心应在补种工作开始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接种单位。接种单位在开展接种前要做好疫苗、注射器等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存工作。
(三)预防接种实施阶段(2024 年 6 月30日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确认是否为本次应补种对象。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脊髓灰质炎的相关知识。对于应缓种者,接种工作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合理安排补种时间。
3.接种实施、信息录入。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 年版)》要求执行,预防接种注意事项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 年版)》执行。接种后的儿童必须留观 30 分钟,方能离开。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补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补种汇总数。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
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加强医疗保障力量,对接种后现场留观期间出现的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等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立即组织紧急抢救,必要时转诊治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管理按《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执行。
三 、工作总结
摸底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登记表》(附表1)、《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表》(附表2)、《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汇总表》(附表3)。各单位在脊髓灰质炎疫苗补种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汇总统计表》(附表4)。请各单位汇总统计表和工作总结(excel版本和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于2024年8月16日前发送至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邮箱:nyfccdc.jmk@163.com。
附表:1.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登记表
2.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表
3.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汇总表
4.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汇总统计表
5.方城县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报告模板
6.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
附表1:
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适龄儿童登记表
(供摸底准备阶段使用,学校、幼儿园使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儿童姓名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家长姓名 |
附表2:
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摸底表
(供摸底准备阶段使用,接种门诊使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应补种脊髓 灰质炎灭活 疫苗剂次数 | 备注 |
附表3:
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摸底汇总表
(供摸底准备阶段使用,县疾控、接种门诊通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 应补种1剂次脊髓 灰质炎灭活儿童数 | 应补种2剂次脊髓 灰质炎灭活儿童数 | 需补种脊髓灰质炎 灭活疫苗剂次数 |
合计 |
附表4:
方城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汇总统计表
(供工作总结使用,县、接种门诊各级通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 应补种 1剂次脊髓 灰质炎灭 活儿童数 | 实补种 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儿童数 | 补种 完成率 (%) | 应补种 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儿童数 | 实补种 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儿童数 | 补种 完成率 (%) |
合计 |
附表5:
方城县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
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报告模板
一、工作开展情况
( 一 )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 二)摸底准备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三)预防接种实施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卫生行政等其他相关部门所做工作
(重点围绕组织动员、协调保障、监督管理等)
2.疾控机构所做工作
(重点围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补种工作成效(提供补种相关数据)
三、AEF I 监测处置情况
四、存在问题
五、工作建议
附表6:
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
接种情 况分类 |
第一剂次 |
第二剂次 |
第三剂次 |
第四剂次 |
第五剂次 |
1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2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 |
3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 |
4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 |
5 |
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6 |
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 |
7 |
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 |
8 |
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 |
9 |
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接种情 况分类 |
第一剂次 |
第二剂次 |
第三剂次 |
第四剂次 |
第五剂次 |
10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 |
11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 |
12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13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已接种二价脊 灰减毒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14 | (针对未接种 人群)补种脊 灰灭活疫苗 | 补种脊灰 灭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补种二价脊灰 减毒活疫苗 |
— |
备注:补种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与前一剂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28天。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