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中共方城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方城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方城县审计局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0月11日,对清河镇卫生院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方城县清河镇卫生院隶属方城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编制人数66人,正式人员39人,临时人员10人,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是实行乡镇级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2年清河镇卫生院总收入合计11494828.66元,总支出合计9737993.58元,本年盈余1756835.08元,累计盈余797595.51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使用转账结算67288元
2022年3月使用现金支付方城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费67288元。
(二)支出手续不完善列支费用5600元
2022年度列支秸秆禁烧、印刷宣传页、制作宣传版面费用5600元,未附明细清单。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2022年6月30日23号凭证显示,调整2021年公共卫生软件费用支出38950元,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账务处理为借记无形资产38950元,贷记财政拨款收入38950元。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清河镇卫生院房屋1处价值190000元,于2021年拆除重建;无塔供水设备1套14000元,彩色多普勒1台25000元,实物已损失;上述合计229000元,未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作账面核减处理。
三、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方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涉及单位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