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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来源:时间: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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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姓名:郭壮,工作单位:广阳镇人民政府,遗失证件编号:16160397211,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377-67559553)

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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