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应急管理局以南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引领,以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为载体,坚持局党委统筹,切实厘清审批、监管、执法三方责任,创新实施了“审监执无缝闭环”监管执法新模式,为落实审管衔接机制探索出一条“审监执”三责分立、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执法规范、科学运行的新路子。
厘清审监执职责 定好工作边界
审,即由派驻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监,即由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股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承担日常监管职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行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执,即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落实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工作。
坚持党委统筹 三责协调联动
在“审监执”监管执法模式运行中,方城县应急管理局坚持党委统筹领导,对行政审批股、危化股、非煤矿山股、工贸股等内设股室的行政职权运行模式进行了重新优化,审执、监执、监审联动由政策法规股全过程法制审核,各股室既相互独立,又联动合作;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协同;既相互监督,又信息共享;既单兵作战,又共同出击;全面提升了监管效能。
审执联动。审—执:行政审批股在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业务时,在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核查中,如发现企业涉嫌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提出意见,第一时间提交局党委研究后,交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实查处。去年以来,行政审批股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4 起。
执—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企业信息推送至行政审批股,根据省市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状况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共 4 个级别,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以及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激励或限制措施,根据不同级别信用主体,适当减少或加大执法频次。并将最低四级信用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同时,取消其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在政府资金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去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推送行政处罚信息 113 条。
监执联动。监—执:监管股室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如实填写线索移交表后,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提出意见,推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核实查处。去年以来,监管股室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案件 27 起。
执—监:行政执法处罚环节完成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处罚信息、整改问题及时推送给监管股室,由监管股室跟踪、督促企业直至隐患整改、问题清零。去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推送给监管股室企业问题隐患 16 类 93 项。
监审联动。监—审:监管股室在日常监管中,如果发现危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基建期延期的,及时推送给行政审批股提前预警,严把市场准入关。去年以来,监管股室推送给行政审批股预警注意事项 12 次。审—监:行政审批股审批过程中发现企业审批事项缺项或时间将要到期的,但不构成违法处罚的,立即推送给监管股室,由监管股室督促企业尽快完善手续,抓紧申请办理。去年以来,行政审批股推送给监管股室监管注意事项 26 条。
科学精准促运行 良性互动优服务
执法规范成为新常态。通过“审监执”监管执法模式的运行,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受理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违法问题,实现“一支队伍来审批、三支队伍来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科学分工,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同案同罚,破除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领域专业知识限制的壁垒,解决了以往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将“审监执”监管执法模式科学运用到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通过严格的监管、规范的审批、公正的执法,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清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为方城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方城县应急管理局先后被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评为 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第三批南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单位。
优化营商环境迈出新步伐。“审监执”监管执法模式科学、规范、高效、公正,既严格监管执法,又规范文明服务,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零投诉、零举报、零复议、零诉讼”,使得企业“服管、服改、服罚、服理、服气”。去年以来,方城县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立案 60 起,均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