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省厅要求我县需尽快完成“方城县四里店镇干沟等8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涉及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审批,结合工作实际,经研判,需对方城县四里店镇干沟等8个行政村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现组织编制了《方城县四里店镇于沟村等4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和《方城县四里店镇张湾等四个村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你单位实际,出具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征集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31日,请于8月31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
二、征集方式:联系人:赵磊13409270888;邮箱:fcxstxfg@163.com。
三、征集要求:为确保征集意见有效准确,请各单位提出意见时,补充完善依据线索、联系方式。
附件:1.方城县四里店镇干沟等4个行政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2.方城县四里店镇张湾等4个行政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方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方城县四里店镇张湾等四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