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方城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和县法政办统一安排部署,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中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南阳市和法治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财政系统内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推动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财政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财政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现将我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财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相关单位、股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本方案工作要求,扎实统筹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整治有效果。
2、靶向目标,明确重点。组织相关单位股室认真学习市县法政办划定的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重点,具体包括: 执法主体错误,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行政执法频次过高,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检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行政执法文书适用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能力不足,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偏低,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其他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问题。
3、勇于揭短,深入自查。自查阶段,本着刀刃向内、敢于亮丑的精神,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我县财政行政执法实际,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对本部门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加压,确保自查到位;认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检视查摆问题;与相关业务股室结合主动走进预算单位、社区、乡村、企业,通过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收集问题。
4、畅通渠道,认真整改。一是通过财政系统门户网站、财政微信公众号、“财赢天下”财政群等平台拓宽问题收集渠道,公开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设置专人每日收集登记各渠道收到的不同问题,分类汇总后转交负责法制股室,便于下一阶段分析原因加以整改。二是组织相关单位股室和全体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对收集的问题分类研判、剖析原因、找准根源,建立《财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每个问题至少列举一个执法案例;在全面清查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同时,对全县财政系统的执法共性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研判,并建立了整改台账。三是针对梳理出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可以马上改的,立行立改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常抓不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建章立制,总结提升。最后阶段,财政局在相关单位股室的密切配合下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财政部门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研究,查清症结和成因,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同时注重各项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衔接,增强制度刚性,做到务实管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财政法治建设。
二、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及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财政部门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中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了我县财政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助于更高水平的法治方城(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同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也进一步认清了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一是财政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二是财政行政执法协调性和统一性不强;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太到位;四是个别财政执法人员能力不太足,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太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要严格规范按照各项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逐步增强财政行政执法协调性和统一性,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法治素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南阳、法治方城(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
方城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