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都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郑重声明:我局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打印证书等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联系地址: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地:0377-83828288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事项等级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河南豫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二级 | 拟通过 |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