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