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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阳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 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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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南阳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6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电话:0377-83828206

2023年3月28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名称

审查意见

备注

1

南阳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资质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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