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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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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阳市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法政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时执行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我局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2、强化事前公开。进一步加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管理,提供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职责、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

3、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4、加强事后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机构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构、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要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公开和报送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及相关数据。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完善文字记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全国文化市场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强化说理式行政执法。对于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对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三个方面进行充分说明。

3、规范音像记录。我局行政执法机构要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

1)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要按照执法实际需要,合理配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

2)明确音像记录范围。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加强音像记录管理。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则、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研究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要加强对全过程记录资料信息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机构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明确审核范围。我局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明确我局纳入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范围,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3.明确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与裁量权基准运用以及法律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4.明确审核程序。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等。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以及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5.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法制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宣传"三项制度",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三项制度"集中学习。

(二)开展督促检查。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列入本年度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司法局。

方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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