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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机构职能
来源: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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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指导局属中专学校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申报县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参与拟定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地址:方城县裕州南路1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另作安排)

   

    联系方式:0377-67215123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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