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推动各行政机关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根据职责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依法促使了行政相对人预防、纠正自身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防止和减少了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强化领导
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求各单位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专题负责;印发了《方城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推动交通执法执法单位单位健全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根本要求,坚持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防控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严格程序,突出防控。一是严格划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等级。二是认真梳理违法风险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每年度对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进行梳理,归纳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划分相应的法律风险等级。三是注重法律风险等级划分;四是合法、科学、合理制定的防控措施。针对法律风险等级和种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定措施,严格符合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不得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五是突出重点,分类防控。针对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应当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农贸市场、停车场(位)、交通标志标识等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的,及时制定调整方案。违法采取要求特定区域(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的,应当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备案登记、事项申报、行政决定的履行等对行政相对人有时限要求的事项,制定事前提示方案,防止逾期。因故意、疏忽大意、过于自信、侥幸心理、不良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等而违法的,注重执法检查与警示、约谈相结合,处罚惩戒和说服教育并重。因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了解而违法的,制定辅导计划。因生产经营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有漏洞等未履行法定义务而违法的,提出合理建议,引导行政相对人加强自我管理。因资金拨付、工程或者产品质量等争议纠纷而违法的,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因生产经营、生活困难等而违法的,建立服务、协调工作机制。举办重大活动或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当及时制定预案,疏导为主。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实施行政指导。
三、突出柔性执法方式,注重防控效果。
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及时优化和调整大气污染管控、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机动车辆限行、流动商贩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措施。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逐步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在落实执行和解制度基础上探索行政和解,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四、注重总结评估,确保实效
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在通过同期同类违法行为的数量、行政相对人的法律遵从度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等数据对比,分析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成效。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进一步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注重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宣传辅导和实施防控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着力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