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巩固省级法治先进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全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经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
全县新闻媒体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法治骨干、企业管理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三)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熟悉县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六)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部门、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向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四楼东),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表(附后)、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审核批准
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请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聘任
经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颁发“方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证书。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相关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身份不符合行为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 袁留兴 金 贵
联系电话: 67520997
邮 箱:fcfazhizhengfu@126.com
地 址: 方城县司法局(四楼东)
附: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
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