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准予河南俊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及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告如下:
1.中介机构名称:河南俊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号:91411322MA45T5AP9W
3.法定代表人:宋保年
4.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宇信凯旋城巴塞罗那商铺A11208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政局会计股联系人:扈福刚 联系电话:0377-6728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