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9月7日作出准予方城县裕盈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及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告如下:
1.中介机构名称:方城县裕盈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号:91411322MA48019Q4A
3.法定代表人:王鹏举
4.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吴府街南段路西附3-4二楼
5.经营范围:代理记账、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政局会计股联系人:扈福刚 联系电话:0377-6728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