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月4日作出准予方城县裕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及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告如下:
1.中介机构名称:方城县裕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号:91411322MA9GKET93W
3.法定代表人: 张蔚蔚
4.地址:方城县解放路君临天下西侧7号楼1楼(便民服务中心东门正对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办公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环保咨询服务;商标代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经纪;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政局会计股联系人:扈福刚 联系电话:0377-6728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