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新修订的《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贡献;二是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倾向;三是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落实教育教学“双减”政策;四是深入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五是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将中小学教师按从事岗位划分为教师、教研人员、教育管理等三类人员进行分类评价;六是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七是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八是规范调整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